菏政发〔201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试行)》已经2017年12月11日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et365体育比分 2017年12月26日 菏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试行) 为了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深化菏泽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五项制度的实施,现就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公布如下: 一、规划类 (一)综合性规划,主要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综合性规划; (二)专项规划,主要是道路交通、城市绿化、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煤炭、水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信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等公共安全规划,教育、科技、文体广电、卫生计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规划,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规划,品牌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 二、重大政策措施类 (三)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重要措施; (四)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改革或创新的政策和措施。 三、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和重大建设项目类 (五)列入省市级重点投资计划、使用省市级财政性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 (六)未列入市级投资计划、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 四、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类 (八)涉及资产价值2000万元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九)下列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企业改制、转让国有资产、产权、股权致使我市国有资本对该企业不再拥有股份或者丧失控股地位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决策事项:总资产1亿元以上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资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关系国计民生的城市公用企业等。 五、重大价格调整类 (十)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包括: 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2.城市居民供热价格; 3.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
4.城市公交票价; 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包括建筑垃圾); 6.公办高中教育学费。 六、其他类 (十一)市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1. 菏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图 2.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过程材料 |